離婚協議未在場 1妻擁有2合法丈夫

  • 2014-03-11 13:17:27 辜士陞

 

法院的判決,竟然讓嘉義一名女子,同時擁有兩個合法的丈夫?這名陳小姐在前年9月跟第一任丈夫協議離婚,去年3月和第二任丈夫結婚並生下一子,但是她的前夫反悔,向法院提出離婚無效訴訟,由於證人咬定辦離婚協議時女方不在場,所以法院判第一段婚姻仍然合法。

葉先生:「沒關係、加油、我們會贏的!」

擁著去年3月才合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老婆及一歲多的孩子,葉先生實在難以接受,法院竟然會判決老婆的第一次婚姻離婚無效!葉先生:「根本沒辦法接受這判決,因為老婆不可能跟人家共有,你明知道我的婚姻關係是合法的,但是你又判她前一段關係也合法,那不是變成一妻二夫?」

陳小姐:「覺得很烏龍,前一段婚姻也是鬧得不愉快才分的。」

陳小姐說,第一任丈夫跟她要錢不成,提議離婚,由男方20幾年的朋友擔任證人,寫好離婚協議書請她簽名,她不疑有它簽了,也在9月4日辦妥離婚協議手續,沒料到對方反悔,找來當時的證人,表示辦理離婚協議登記時,女方不在場,法官因此判決離婚無效,但是,她在去年的3月25日,已經跟第二任先生結婚了!

陳小姐:「(證人)是他同學、20幾年的同學了。」

陳小姐第一任丈夫:「訴請離婚無效的時候她們還沒結婚,狀紙3月6日送的,她們結婚是3月25日。」

由於法律規定,辦理離婚協議,除了帶妥協議書及證件相片之外,還必須雙方同時到場辦理登記才生效,現在證人一口咬定女方當時不在場,法官判處婚姻關係仍然存在,造成一妻同時擁有兩個合法丈夫的烏龍,已經擁有另一個家庭的女方,真的難以接受!

 

 

 

文章來源:PChome新聞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tvbs/20140311/index-13945150479990039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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