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販運議題

1.外籍配偶與人口販運問題

仲介假結婚 越配賺同胞皮肉錢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2012.03.07 02:58 am

苗栗檢警破獲假結婚集團,逮捕首腦49歲的汪岱嘉等17人,他們涉嫌以假結婚方式引進越南女子,到旗下養生館色情按摩,越南女子遭層層剝削,不僅要付1萬元到13000元美金仲介費,還要支付8萬餘元給集團及假老公,全案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偵辦。

檢警指出,2006年發生新北市警方包庇汪岱嘉(原名汪耀文)人蛇集團案,全案尚未判決確定,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訪查、面談外籍配偶時,發現汪岱嘉重操舊業,同居女友阮氏美川(28歲)、胞弟汪耀崇(47歲)也加入。

苗栗專勤隊監控9個月,前天下午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杰指揮,會同苗栗調查站、苗栗憲兵隊以及竹南、通霄警分局兵分十路搜索,拘提汪岱嘉、汪耀崇、阮氏美川及越南籍女子、假老公等17人到案。

檢警查出,汪岱嘉集團透過綽號「阿康」的越南男子仲介越南女子假結婚來台,越南女子必須支付1萬元到13000元美金,汪岱嘉則在台灣透過仲介找尋假老公,安排他們免費到越南旅遊、假結婚,事成還有報酬。

越南女子來台後被安排到汪岱嘉旗下新北市、桃園縣3家養生館色情按摩,一次3000元,只能分得一半,且第一年必須按月付給集團每月7000元;第二年要付給假老公每月7000元;第三年要取得身分證,還必須另外計價。

檢警調查,這些越南女子都是自願來台賺錢,拘提到案4人,其中有兩人是姊妹,姊姊先來台,再找妹妹一起來,此外,阮氏美川是合法嫁來台灣,但受到家暴,離家後與汪岱嘉同居,並大賺同胞的皮肉錢,全案擴大偵辦中。

2012/03/07 聯合報】http://udn.com/

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945004.shtml

 

2.人口販運與國際合作

打擊人口販運 台泰擬簽約合作

中央社 – 2012215 下午9:36

(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15日專電)中華民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今天訪泰,展開5天考察行程,除進行學術交流,也將拜會移民總局,希望促進雙方及早簽署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瞭解備忘錄。

台泰如能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將能加強雙方合作,有效打擊人口販運。

截至去年底,在台泰籍勞工有67803人,泰籍配偶累積有8262人,去年整年台泰出入境人數高達177773人次。

由於台泰交流熱絡頻繁,謝立功獲得行政院「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出國研習計畫」獎助,特別選定泰國為主要參訪國家之一,藉此機會深入瞭解泰國移民政策、打擊犯罪等業務,也將走訪泰北探視孤軍後裔。

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代表陳銘政在接待餐敘中指出,他上任後即積極與泰方接洽,希望台泰在共同打擊犯罪、詐騙集團、防制人口販運等業務繼續合作,並能進一步簽署瞭解備忘錄,未來朝換囚方向努力。

謝立功明天將拜會移民總局,會針對未來台泰洽簽「防制人口販運備忘錄」事宜、探討台泰雙方移民政策、移民事務、國境管理、服務便民吸引外人投資及外國人收容(居留)所管理等面向,與泰方交換意見。

至於防杜假結婚、入境前面談、新移民生活適應等許多跨國婚姻問題,以及外籍勞工處境、外籍配偶家庭問題、移民第二代福利、認同、非法居留等,謝立功也都將與泰方討論,給予在台外籍配偶人道關懷。

謝立功表示,台泰在移民、警政合作方面已有很好的合作基礎,簽署瞭解備忘錄可提供制度化的基礎,有助司法互助與共同打擊犯罪。

謝立功參訪朱拉隆功大學、法政大學,針對移民政策、弱勢團體保護等進行交流,並將訪問泰國反貪污委員會,瞭解泰國近年來肅貪革新作為。

謝立功也將前往泰北清萊、美斯樂拜訪孤軍後裔,訪問陳茂修與雷雨田將軍,瞭解孤軍後裔現況,表達政府照顧他們的心意。

出處:http://0rz.tw/e0mYr

3.面談制度與潛在的歧視問題

結婚沒金飾 越妻面談遭刁

被拒率高 官員還問「有無幫夫吸」

2012 0308

【何哲欣、唐鎮宇╱台北報導】又傳外籍新娘申請來台遭刁難!立委馬文君昨質詢爆料,一名三十四歲的李先生,二月到越南迎娶二十六歲的何姓越籍新娘,但向我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申請來台依親簽證,官員面談時,卻要李提供購買結婚金飾的照片,還要超過五十分鐘以上、非易付卡的電話通聯紀錄,「結婚一定要買金飾嗎?易付卡比較便宜卻不能用,合理嗎?」

應要全程錄音錄影

馬文君質疑,外館設定百分之三十拒件率,即一定要有三成比率不給簽證,才讓刁難事件頻傳。外交部領務局長陳經銓答詢說,未設定拒件率,但越籍配偶拒件率「是比較高」;該案可能是個案,會了解原因。外交部長楊進添說,外館對新移民配偶的面談,是要確認婚姻是否真實,以免假結婚,來台從事其他行業。
但馬文君批,李先生由里長陪同到越南,證實兩人非假結婚,但外館仍拒絕核發簽證,李只能再等三個月重新申請,「面談官裁量權太大,憑一己好惡就決定要不要駁回」,外館面談應全程錄音錄影,就知有沒有刁難。
嫁來台灣十幾年的越南外配蘇小姐昨接受《蘋果》訪問說,她只花一個月就搞定面談,但去年七、八月她妹妹要嫁來台灣,面談四次還無下文,台灣駐越辦事處一直推說要調查,「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這麼難?」 

批外館面談缺監督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李丹鳳說,輔導對象中曾有名台灣男性娶越籍配偶時,竟面談六次才通過,每次男方都須飛到越南,「來來回回花了六十萬元!」還聽說過面試官問女方「有沒有幫你老公吸、吹」等私密問題。南洋姐妹會主任吳佳臻說,外館面談缺乏監督,也沒有管道可反映,唯一申訴機會是打行政訴願,曠日廢時。

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75267/IssueID/20120308

二、平等權議題--大陸配偶 vs. 其他外籍配偶

婦女節/陸配婦女節連署 盼減歸化年限

【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2012.03.08 02:46 am

「東南亞國家嫁到台灣的外籍媳婦4年可以取得身分證,可是大陸配偶要6年才能取得身分證,對大陸配偶不公平。」高雄市大陸配偶今天發起「紀念2012婦女節,大陸配偶反歧視、要公道」萬人連署,盼促政府將陸配身分歸化年限縮短為4年。

發起連署的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湛秀英說,陸配嫁到台灣後取得身分證的年限,本來是8年,到了2009年縮短為6年,可是,仍然比東南亞國家嫁到台灣的外籍配偶年限長。

湛秀英表示,因為陸配取得此地身分證的年限長達6年,出現不少問題;一位只差一個月就能取得身分證的陸配,老公突然中風癱瘓,一個月後她想申請身分證,可是找不到老公相關證件,那名陸配以為老公的證件遺失了,就報遺失並重新申請,想不到拿新辦理的老公身分證去申請自己的身分證,卻被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原來那名陸配老公前妻生的子女,把老公的身分證件拿走了,她不知情,等到新申請老公身分證,子女把舊證拿出來,告她偽造文書。

還有一名陸配,嫁到台灣4年後因夫妻不和,離婚收場,但她無此地身分證,不能工作,也因此無法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在現行法令限制下,很快被送回大陸,她的孩子也被迫失去母親。

這場萬人連署,參與的大陸配偶以一萬人為目標,從38日婦女節展開,由南而北,預計5月母親節之前告一段落。

2012/03/08 聯合報】http://udn.com/

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947674.shtml#comments

三、權力關係不對等下的家庭暴力問題

1.趙岩冰殺夫案

首度引用正當防衛 遭家暴殺夫減刑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2007.09.27 03:14 pm

有碩士學歷的中國籍新娘趙岩冰,因不堪長期家暴,去年21日農曆大年初四,在台北市住處用榔頭敲昏大她23歲的丈夫賈新民,再拿菜刀割喉殺夫。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判刑3年,再依今年通過的減刑條例減為1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特別的是,殺人罪的刑責是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法官是連續援用四項減刑規定,趙岩冰獲判刑度才只剩16月,包括援用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第59條「犯罪情狀可憫恕者」、第61條自首,以及今年通過的減刑條例,尤其法官認定趙女行兇過程,屬於刑法的正當防衛,創下台灣有史以來首件殺夫案構成正當防衛的案例,影響重大。

54歲的趙女案發後向警方自首,聲稱她屢遭家暴受虐,並兩度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且罹患子宮頸癌2年多,在進行化療,因不滿老公不帶她看醫生,也不給她生活費,才憤而下手殺人。她已在今年5月獲交保。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賴芳玉律師針對判決結果,表示法庭應是以殺人後自首減刑,以及審酌當事人其情可憫等判刑3年,再依減刑條例減為16月。不過,這個判決與她們期盼希望能獲無罪判決或判刑後緩刑仍有相當落差。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高小帆表示,案發時趙女已患重度憂鬱症,且遭丈夫威脅殺害生命,未來上訴法庭審理時,都併應考量參酌。

賴芳玉律師則表示,家暴法實施已8年,但法庭審理本案時,有關自首、犯罪情狀可憫和家暴受虐等都未在量刑考慮內,她們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一步了解再決定如何進行上訴。

賴芳玉還說,趙女犯後十分後悔,收押至今因病已有智能弱化現象。她們希望趙女能獲無罪判決或判刑後緩刑,儘速遣返回大陸老家養病。聲援團體隨後前往台北看守所探望趙女,並把判決結果告訴趙女。

2007/09/27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2.

八斗子漁港女裸屍係越南新娘 遭前夫掐死棄屍

作者: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11227 上午12:06

遭到繫綁石塊丟到八斗子漁港的無名女屍,警方前晚確定身分為越南籍婦人范氏清竹後,掌握他的前夫陳立聖涉有重嫌,昨日將陳立聖拘提到案,原本否認殺人棄屍的陳立聖經警突破心防,才坦承辦妥離婚手續後,因子女教養問題爭吵,失控掐死前妻,並繫綁石塊棄屍漁港。

警方調查,停泊在八斗子漁港內的一艘漁船的一名印尼漁工,前天清晨六時左右,發現船邊漂著一具浮屍,便向海巡署安檢所報案,基警二分局及基隆市消防局接獲通報馳赴現場,將浮屍打撈上岸後,確定是名半裸女屍,疑遭他殺棄屍,便報請檢察官相驗,並公布特徵追查身分。

前晚十一時,一名侯姓民眾到基警二分局指認死者是他於臺北市南港區所經營的按摩養生館的越南籍員工范氏清竹(女,三十歲),並稱死者於十二月二十二日以要和丈夫陳立聖(四十一歲)離婚為由請假,之後便音訊全無。同時,侯姓民眾也告訴警方,曾聽死者訴說夫妻感情不睦,時有爭吵,死者也因此曾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警方根據侯姓民眾的陳述進行查證,發現死者確實於今年九月二十九日遭到丈夫陳立聖暴力毆打而聲請保護令,並於十二月二十二日由丈夫開車載往桃園縣大園鄉辦妥離婚登記後失聯,於是認為死者前夫涉嫌重大,便予以鎖定查緝。

昨日上午,警方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蔡妍蓁指揮偵辦,並聲請拘票,於當天中午十二時左右,便在陳立聖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住所將他拘提到案。不過,陳立聖初詢時,矢口否認,經警折騰許久,才突破心防,陳立聖始坦承以徒手掐死前妻後棄屍。

陳立聖供稱,他與死者育有二名女兒,夫妻常因小孩教養、朋友交往與經濟問題爭吵,甚至發生家暴,而後死者執意要離婚,他雖不願意,但心想夫妻緣盡,才同意辦理離婚,並於十二月二十二日載著死者到桃園辦理離婚手續。

陳立聖指出,辦妥離婚後,雙方在車上因往後小孩教養問題發生激烈爭吵,他一時失控,徒手掐死前妻,而前妻死後脫糞,弄髒汽車座墊及衣物,他便脫下死者長褲及內褲擦拭後丟棄,再將死者載回住處,拿取米袋與麻繩捆屍裝袋後,載往八斗子漁港準備棄屍,沿途他撿了許多石塊,裝在米袋內,想讓死者永遠沈在海底。全案偵訊後,警方依殺人棄屍罪嫌將陳立聖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出處:http://0rz.tw/GwV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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