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 2014年4月25日

台北市一家幼稚園余姓小開,11年前認識才8歲的紀姓女童,還跟女童母親簽下婚姻誓約書,約定18歲後,娶回家,但余姓小開發現女童後來嫁人,控告母女詐欺又不起訴,對此,紀小姐在臉書上反駁說,從來不知道媽媽把她許配給小開,長大後兩人也沒聯絡,對小開完全沒好感,但余姓小開反控紀小姐說謊,不只婚後還傳訊息,想要借錢買1萬元的相機,兩人也都有持續聯絡,前後一共借了80多萬,現在透過民事要求還錢。>>

拿出11年前一起出遊的照片,當時余姓幼稚園小開32歲,跟旁邊的8歲紀姓女童,兩人很親暱,當時小開就決定,等女童長大後娶回家當老婆,11年來,不只出錢讓女童念書,還常借錢給女童母親,但這段關係隨著女童長大,嫁給別人後,出現變化,男方控告女方詐欺,女方則回應根本不知道有婚約關係。

紀姓女子:「我什麼都不知道,你覺得會好嗎,這不干我的事,不干我爸爸的事,也不干我兒子的事,這是我媽媽跟他的問題。」

紀小姐在臉書上PO文說,小時候的無知變成長大後的惡夢,我那麼小會懂那麼多嗎,以為你們是朋友,媽媽跟你之間的協議,我根本不知道也沒人跟我提過,什麼叫我結婚後傳簡訊聯絡要東西,並沒有,而且我對他一點好感也沒有,對於母親和幼稚園小開余先生簽下的婚姻,全都不知情,她早在17歲就結婚,還生下一個兒子,之後再也沒有跟余俊寬接觸過,對此,幼稚園小開透過律師反駁。

余先生律師張義祖:「他覺得很鬱卒,他只是沒見過世面的讀書人,任何人都會覺得很鬱卒。」

律師指出,紀姓女子婚後,還曾經傳訊息給余先生,說想借錢買1萬多元的相機,3月份,雙方在街上偶遇,持續保持聯絡,拿出借據,余先生和女童母親從2006年口頭約定婚約後,之後母女倆出遊、學費、制服、房租、買手機、還債,就連女童母親的婚外情和解費,余先生都照單全付,總計約80多萬,為了就是就等女童18歲要娶進門,但如今所有付出都付諸流水,女童的母親也下落不明,紀小姐推說不知情,很難說服余先生,不排除提出民事告訴,要求返還借款。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6%89%8D8%E6%AD%B2%E4%B8%8D%E7%9F%A5%E6%AF%8D%E8%B3%A3%E5%A9%9A-%E5%B0%8F%E9%96%8B%E8%B3%AA%E7%96%91%E5%A5%B3%E8%AA%AA%E8%AC%8A-051400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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