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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5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劉愛生/連線報導】

 

桃園縣某國小去年11月畢業旅行,驚爆男導師在遊覽車上與女學生作出親密舉動,男老師被記申誡兩次並向教育局申訴,教育局昨晚認為確實還有疑點,通知學校重啟性別評等委員會。

這名男導師去年11月間,帶六年級學生畢業旅行,無意間被拍到男導師和女學生出現摟抱、親吻親密行為,領隊向學校檢舉男導師不當行為。

男導師說明只是和女學生打鬧嬉戲,沒有肌膚之親,是拍攝帶的角度不同,讓人誤會。

家長事後表示,「女學生說沒有」,他們相信女兒清白,希望這件事大事化小,不要造成女兒傷害。

校方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只依「行為不檢」,學校教育考績會決議只記「書面警告一次」。

校長認為太輕,依職權追加為「申誡二次」。

班上的這名女學生也依家長要求,隨即調班。

被懲處的男導師抱怨,在遊覽車的親密舉動完全子虛烏有,況且校長也同車,他不服被懲處「申誡二次」,向縣府教育局提出申覆,希望討回清白與公道。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重新檢視該案,討論至昨晚認為確實還有疑點,當初學校書面報告內容並未詳述,晚間通知學校重啟性別評等委員會,並安排督學和具輔導專長人員協助學校處理此案。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6348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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