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一名男研究生向學妹告白被拒後,他模仿A片做愛情節,寫下不堪入目字眼的電子郵件寄給學妹,另外印製附有學妹照片的不雅傳單貼在學校公告欄報復;警方約談這名研究生,他竟稱不認識對方,但學妹指認曾拒絕他的告白,當場戳破謊言。警方依妨害名譽罪嫌,將他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廿五歲的台大男研究生,去年底認識這名學妹後,驚為天人,積極追求並向學妹告白;學妹拒絕,委婉表示兩人不適合,不料男研究生由愛生恨,展開報復。

男研究生先申請臉書假帳號,直呼學妹是自己的老婆,將她當性幻想對象,在臉書寫下做愛情節;接著他又以母親的智慧型手機,連到國外網站,轉寄描述做愛情節的不雅電子郵件給學妹,企圖混淆電腦IP位址,躲避學妹追查。

學妹接到不雅信後,原想息事寧人,不料研究生得寸近尺,印製附有學妹照片、個人資料及想像兩人做愛情節的傳單,四處貼在學校公告欄;引起不少學生和老師議論,學妹氣得報警。

警方清查後,發現大多數電子郵件來自國外網站;但男研究生百密一疏,其中一封信由手機直接寄發,調閱電腦IP後確認手機號碼,鎖定研究生涉重嫌。

警方約談男研究生,他否認犯案,辯稱手機曾借朋友使用導致IP遭人盜用,還強調自己根本不認識學妹。不過警方問他手機出借何人,他卻答不出來,學妹也指證他曾經向自己告白,戳破兩人不認識的謊言。

【2014/03/17 聯合報】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告白被拒報復學妹…研究生性幻想 貼公布欄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551947.shtml#ixzz2wEVR2jV4 
Power By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愛情的法律學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