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上週有提到權利能力的部分,也就是享有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這禮拜我們將進入行為能力的部分,而法律上的能力可不只這些,接下來與各位同學分享幾則有關"能力"的新聞,也請同學們試著以課堂所學,發表自己的意見吧!

 

一、權利能力:

 

人不如狗?老婦人7600萬遺產給愛犬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據外媒報導,義大利卡塞塔市(Caserta)一位84歲老婦日前立下遺囑,將自己價值200萬歐元(約合新台幣7600萬元)的財產留給其愛犬,而非與其一起生活的女兒和多位孫輩孩子。按照老婦的遺囑,她的愛犬Kikko將繼承兩棟公寓、多處地產以及銀行存款。老婦的律師露西婭‧埃斯波西托(Lucia Esposito)說,其當事人的這一決定是在老伴去世後做出的,並且是其親手簽署的。

按照義大利法律規定,將遺產留給家庭寵物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署類似遺囑的人必須制定遺囑執行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共組織。

遺囑執行人有義務確保家庭寵物過完其富足的一生。這位老婦的遺囑執行人就是律師埃斯波西托。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23/11731-2865587.htm

時間:2012.10.23

 

二、行為能力:

 

幫少女刺青賠很大

〔記者蔡孟尚/竹縣報導〕這下虧大了!新竹縣新埔鎮一名未滿18歲的少女為慶祝高中畢業,花了8000元在右小腿等3處刺青,家長發現後氣得找民代上刺青店理論,黃姓店長自知理虧,同意賠償「回復原狀」,初估費用至少20餘萬元。

刺青店黃姓店長說,他不知道少女未滿18歲,是學徒幫少女刺的,否則絕對不會讓少女在他店內刺青,但事情已經發生了,他願意負責到底。

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說,這名少女算是他的晚輩,上月慶祝高中畢業,和同學一起到學弟打工的刺青店給學弟刺青,她分別在右手腕處刺小太陽圖騰、在右小腿刺小龍圖案、在後背刺十字架圖案,學弟給她「買21」的優惠,刺3個算8000元。

8千元恐須賠20萬

家長發現女兒刺青後暴跳如雷,抨擊業者不經家長同意就幫未成年的女兒刺青,也質疑刺青器具有無消毒,不但找業者理論,也帶女兒去皮膚科就診;初次打雷射去除刺青就花了4萬元,初估全部除去至少得花20餘萬元。

黃姓店長說,他店裡使用一次性針頭,也準備有標準格式的紋身刺青同意書,其中載明「未滿18歲者需法定監護人陪同,滿18歲未滿20歲者法定監護人需簽名蓋章」,但少女是跟學徒一起進來的,他一不小心就疏忽了這一點,願向家長道歉。

少年刺青需家長同意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說,刺青也算是一種消費行為,未成年者刺青準用民法相關規定,須監護人同意始生效力,未經同意刺下去的話,刺青業者恐要面對當事人父母提告求償。

執業律師劉正穆也說,就算未成年者自願,但如果監護人事後不同意,還是可以用孩子法定代理人名義向刺青業者提出傷害告訴,並附帶要求民事賠償,不過結果要視個案而定。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4/today-so1.htm

時間:2009.7.4

 

 

三、責任能力:

 

 10歲童偷看A片 性侵6歲堂妹

 

【陳宏銘╱屏東報導】十歲的「阿鴻」(化名)今年初,趁家人不在時,偷看父親的A片,還找來六歲堂妹模仿A片情節玩起性遊戲,但事後因堂妹告訴母親「尿尿的地方不舒服!」女童母親氣得報警。原本一問三不知的阿鴻,經心理諮商輔導後,才坦承是因好奇才碰觸堂妹的性器官。因阿鴻未滿十四歲,法官依法免除其刑,但仍需執行保護管束,每月定期接受心理輔導。

婦產科醫師莊維周表示,十歲孩童尚未進入發育期,雖會勃起,但無射精能力。其進行的性行為,應只是對性的好奇,並無高潮、快感可言;家長若發現未成年子女有性好奇的問題或怪異動作,應正面與子女一起討論,或向專科醫師諮詢提供正確觀念。

警方調查,被害女童父母去年離異後,跟著父親到屏東大伯家同住。二月間少女被母親接回新竹同住,在幫女兒洗澡時,獲知女兒遭性侵,隨即報警處理。

警方指出,雖然被害女童對性事並不了解,但對案發過程敘述詳盡,認定不是亂講後,隨即透過監護人找來遭指控的十歲阿鴻詢問,不過阿鴻一問三不知,否認犯案;愛子心切的父親,更是幫忙辯護說「我隨時都把阿鴻看得緊緊,不可能做那種事。」

但經警方與阿鴻父親溝通,強調應趁著阿鴻年紀還小,好好關心開導,才能避免以後闖出更大的禍事,阿鴻父親才同意兒童心理諮商專家介入協助輔導。

最後阿鴻坦承,因曾看過父親在家中看A片,才會趁家中大人都不在家,找堂妹一起看A片,當天一時好奇才會模仿A片的情節,脫下自己和堂妹的褲子,玩起性遊戲,不過事後一點感覺也沒有,還似懂非懂的問心理諮商專家:「大人為何要那樣做呢?」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22/34245272/applesearch/10%E6%AD%B2%E7%AB%A5%E5%81%B7%E7%9C%8BA%E7%89%87%E6%80%A7%E4%BE%B56%E6%AD%B2%E5%A0%82%E5%A6%B9

時間:2012.5.22

 

舊情難了役男揮剪女大生驚魂(課堂補充)

 

雲林縣一名女大學生昨日遭現役軍人的李姓前男友性侵、凌虐,男方疑似要求復合不成,持剪刀猛刺女大生頭部廿多刀後自殘;女方乘機忍痛打電話向現任男友求救時,手機遭扔掉但已接通,男友聽見女友尖叫聲趕往搭救,發現女友從三樓逃到一樓昏迷,前男友一絲不掛倒在血泊中,所幸送醫後都無大礙。

救護車昨天下午趕往搶救時,雙方都陷昏迷。男方全身赤裸,身旁有一把沾滿血跡的剪刀,送往台大雲林分院急救後,兩人才恢復意識,男方爛醉話說不清楚,女方一開始沉默,後來對家人吐露恐怖遭遇,餘悸猶存。

讀大一的女學生表示,她昨天早上睡過頭沒去上課,昏沉中聽到有人敲門,以為是男友而開門,未料進門的是正在金門當兵的李姓前男友,李男休假回台帶一瓶高粱酒強灌她並自喝,喝完酒後竟全身脫光性侵她。

女大生說,她強忍痛苦打電話給現任男友求救,李男發現後搶走電話摔掉,又瘋狂以剪刀刺她的頭、臉;但李男後來後悔求她原諒,竟再拿剪刀刺自己的背與頸部。她負傷趁機逃離臥室,他又緊追在後,一路由三樓追到一樓,她驚慌求生不慎摔倒在一樓。現任男友許某指出,女友的電話才打通就聽見她驚聲尖叫,他立即報警並馬上趕往搶救,沒想到才要上樓就看見兩人躺在一樓門口,兩人渾身都是血,血腥中混雜著酒精味。警方鑑識發現,從女大生位於三樓的臥室到一樓都有血跡,男方衣物散落一地,旁邊有一支高粱空酒瓶。大樓管理員表示,兩人激烈爭吵,連隔壁棟住戶都聽見,打電話要他快來處理。

女大生的頭部、臉部、背部共有廿多處剪刀刀傷,一隻腳骨折;男方頭、頸、背也有五個傷口,爛醉如泥,滿口酒話,推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女生家人表示,女兒上大學前與前男友交往,家人覺得他陰沉不贊同,女兒後來交了彬彬有禮的現任男友,以為噩夢結束,未料前男友當了兵還糾纏不清。警方表示,刺傷女大生的李男醉得很厲害無法做筆錄,僅表示過程都忘記;女大生的同學說,女同學很陽光,人緣不錯,但不知道她有這麼恐怖的前男友。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031000145.html

時間:20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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